莫远浪简历:河池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莫远浪,曾任河池市应急管理局法规科技信息科科长

莫远浪同志(简历):
莫远浪,男,壮族,197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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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广西河池市安全监管局法规宣教科科长;
2019年05月,广西河池市应急管理局法规科技信息科科长;
2019年10月,拟晋升一级主任科员;
2019年10月,广西河池市应急管理局法规科技信息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2021年12月,广西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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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韦锐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调研督查室)主任;

韦盛鸿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科(应急指挥部)科长;

梁滔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宣传教育科科长;

王顺有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预案管理和综合减灾科科长;

段国忠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救援科科长;

韦家新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管科科长;

杨宜冰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科科长;

莫远浪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法规科技信息科(行政审批科)科长;

周日辉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调查评估和统计科科长;

黄正甫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管科副科长。

以上有关同志的涉改原职务均自然消失。

河池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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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职级晋升进行任职前公示。

韦锐,男,壮族,198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河池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拟晋升河池市应急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韦盛鸿,男,壮族,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现任河池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科科长,拟晋升河池市应急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段国忠,男,水族,196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现任河池市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救援科科长,拟晋升河池市应急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韦家新,男,壮族,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现任河池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管科科长,拟晋升河池市应急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莫远浪,男,壮族,197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河池市应急管理局法规科技信息科科长,拟晋升河池市应急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黄正甫,男,壮族,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河池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管科副科长,拟晋升河池市应急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

钟晓桃,女,汉族,197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河池市地震监测信息中心科长,拟晋升河池市地震监测信息中心一级主任科员。

韦浪,男,壮族,199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河池市地震监测信息中心一级科员,拟晋升河池市地震监测信息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韦志凌,女,壮族,198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河池市防火防汛服务中心一级科员,拟晋升河池市防火防汛服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尹明德,男,汉族,196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河池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拟晋升河池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一级主任科员。

邓中华,男,壮族,198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河池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四级主任科员,拟晋升河池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三级主任科员。

覃坤,男,壮族,197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河池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一级科员,拟晋升河池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四级主任科员。

石剑山,女,壮族,1980年2月出生,群众,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河池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一级科员,拟晋升河池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四级主任科员。

韦建登,男,壮族,197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河池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一级科员,拟晋升河池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四级主任科员。

李贤立,男,仫佬族,198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河池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一级科员,拟晋升河池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四级主任科员。

韦珊珊,女,壮族,198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河池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一级科员,拟晋升河池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四级主任科员。

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9年10月29日前邮寄或直送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或市纪委监委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河池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2楼202室(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南东路71号),邮编:547000,联系电话:0778-2283660;市纪委监委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地址:河池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3楼311室(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南东路71号),邮编:547000,联系电话:0778-2119780。

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河池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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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然资源厅2023年4-5月厅管干部人事变动情况

祁志标同志(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中心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向群雄同志(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系主任,副处长级)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阮明同志(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自然资源调查与规划研究院院长,副处长级)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农绍届同志(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主任,副处长级)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以上4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3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3〕23号)
 

何东同志任贺州市自然资源局三级调研员;

潘照庆同志任贺州市田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处长级,试用期一年)。

(桂自然资党发〔2023〕24号)

 

张海同志任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兼);

免去王飚同志的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兼)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桂自然资党发〔2023〕25号)

 

崔庆禄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一级主任科员;

石立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

覃苏舜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测绘处一级主任科员;

黄金荣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二级主任科员;

郑冬霞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二级主任科员;

史文超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二级主任科员;

尹旺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事处二级主任科员;

林清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三级主任科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3〕26号)

 

免去冯戈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事处一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免去王健同志(女)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一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3〕27号)

 

免去许毅同志的广西机电工业学校副校长职务,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3〕28号)

 

冯蜜同志(女,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免去李冠环同志的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3〕29号)

 

免去王锡光同志的桂林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3〕30号)

 

免去陈卓德同志的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3〕31号)

 

陈永东同志任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3〕38号)

 

免去黄恒的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3〕39号)

 

胡志海同志任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党总支部书记(副处长级),免去其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欧思慧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事处副处长职务,二级调研员职级。

(桂自然资党发〔2023〕40号)

 

罗俨同志任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桂自然资党发〔2023〕41号)

广西自然资源厅2023年1-3月厅管干部人事变动情况

免去赖文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执法督察局一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免去陈丽峰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三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3〕1号)

 

王聪同志任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

(桂自然资党发〔2023〕2号)

 

陈晓明同志任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罗皞同志任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桂自然资党发〔2023〕3号)

 

李志进同志任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3〕4号)

 

陆道林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博物馆馆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1年12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3〕5号)

 

王福良同志(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胡志海同志(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以上2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1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3〕6号)

 

冯蜜同志(女,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赵钧同志(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党总支书记)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黄坚同志(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以上3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1年12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3〕7号)

 

莫远浪同志(河池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1年12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3〕8号)

 

2023年1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贺志刚等3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桂政干〔2023〕24号)。

现予转发。

(桂自然资党发〔2023〕12号)

 

免去曹志森同志的河池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3〕16号)

 

罗皞同志任北海市规划局局长(兼),免去其北海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职务;

免去陈晓明同志的北海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唐凤珍的北海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职级。

(桂自然资党发〔2023〕17号)

 

免去左旭阳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综合处处长、一级调研员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3〕18号)

 

免去李基辉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一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免去郑利勤同志(女)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测绘处一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3〕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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