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俊简历:南宁市邕宁区副区长、公安局局长周俊,曾任南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政委
周俊同志(简历):
周俊,男,壮族,1973年10月出生,广西南宁人,中共党员,1991年9月参加工作,毕业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党校经济法专业,在职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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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广西南宁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副支队长;
2009年08月,广西南宁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政治委员;
2012年07月,广西南宁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便衣侦查支队)政治委员(正处长级,试用期1年);
2016年05月,广西南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政治委员(正处长级);
2024年02月,广西南宁市邕宁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人选,市公安局邕宁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督察长(兼);
2024年03月,广西南宁市邕宁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邕宁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督察长(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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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俊,男,壮族,1973年10月出生,广西南宁人,中共党员,1991年9月参加工作,毕业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党校经济法专业,在职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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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广西南宁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副支队长;
2009年08月,广西南宁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政治委员;
2012年07月,广西南宁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便衣侦查支队)政治委员(正处长级,试用期1年);
2016年05月,广西南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政治委员(正处长级);
2024年02月,广西南宁市邕宁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人选,市公安局邕宁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督察长(兼);
2024年03月,广西南宁市邕宁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邕宁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督察长(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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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尹玉林同志(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9年8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杭周同志(南宁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正处长级〉)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9年8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张坚同志(南宁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正处长级〉)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9年8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赵荣胜同志(南宁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政治委员〈正处长级〉)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9年8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周俊同志(南宁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政治委员)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9年8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李秋生同志(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正处长级〉)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9年8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刘小阳同志(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治委员〈正处长级〉)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9年8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莫燕林同志(南宁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支队长〈副处长级〉)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9年8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刘朝坚同志(南宁市公安局邪教犯罪侦察支队支队长〈副处长级〉)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9年8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黎宏同志(南宁市公安局邪教犯罪侦察支队政治委员〈副处长级〉)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9年8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朱忻河同志(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副处长级〉)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9年8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罗纯同志(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政治委员〈副处长级〉)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9年8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孟宪荣同志(女,南宁市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所所长〈副处长级〉)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9年8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潘杰同志(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政治委员)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9年8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黄辉同志(南宁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9年8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梁毓同志(女,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副处长级〉)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9年8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李小波同志(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副主任〈兼〉)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9年8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黄步成同志(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9年8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黄世宁同志(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9年7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苏春蓉同志(女,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长〈副处长级〉)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9年8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王晓玲同志(女,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南宁大明山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副局长〈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9年8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2010年11月4日
海棠花 - 桂林理工大学地球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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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黄志红同志为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处长级,试用期1年),免去其南宁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任陆勤同志(女)为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主任职务;
任俞蒨同志(女)为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
任廖全安同志为南宁市物价局副调研员;
任黄抗援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调研员;
任玉建光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调研员;
任郭生会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任林亨玉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任于游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任樊丽娟同志(女)为南宁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任史文宁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便衣侦查支队)支队长(正处长级,试用期1年);
任周俊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便衣侦查支队)政治委员(正处长级,试用期1年);
任李南彦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正处长级,试用期1年);
任周晓斌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治委员(正处长级,试用期1年);
任陈健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危险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分局)支队长(分局长)(正处长级,试用期1年);
任钟庆同志(女)为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危险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分局)政治委员(正处长级,试用期1年);
任邹林峰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警务航空支队(市人民政府公务飞行队)政治委员,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治委员职务;
任邓宗强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副处长级),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政治委员职务;
任卢世壮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政治委员(副处长级,试用期1年);
任刁文秀同志(女)为南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政治委员(副处长级,试用期1年);
任程良德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反恐怖侦察支队(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支队长(主任)(副处长级,试用期1年);
任谢铁民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反恐怖侦察支队(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政治委员(副处长级,试用期1年);
任黄勤民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副处长级,试用期1年);
任赵军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政治委员(副处长级,试用期1年);
任周海川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情报支队支队长(副处长级),免去其南宁市第四看守所政治委员职务;
任邓世强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情报支队政治委员(副处长级,试用期1年);
任吴国权同志为南宁市第四看守所政治委员(副处长级,试用期1年);
任苏道勇同志为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正处长级,试用期1年);
任莫兰东同志为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主任职务;
任章卫东同志为南宁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任孟树成同志为南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
任宁强智同志为南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
任韦惠兰同志(女)为南宁市审计局副调研员;
任沈宏四同志为南宁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主任职务;
任周天忠同志为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任马朝锋同志为南宁市投资促进局副调研员;
任李彤同志为南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任王志文同志为南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调研员;
任李王玉同志为中共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调研员;
任黄尚锋同志为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任陆正刚同志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副处级调研员,免去其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院长职务;
任黄文典同志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副处级调研员,免去其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部)院长(部长)职务;
任周梅清同志(女)为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主任(副处长级,试用期1年);
任兰克同志为南宁市第一中学副处级调研员;
任刘剑同志为南宁市第三十六中学副处级调研员;
任孙维金同志为南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副处级调研员;
任郑翠琼同志(女)为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试用期1年);
任张其平同志为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副处级调研员;
任李智宁同志为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试用期1年);
任林源林同志为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南宁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站长(主任)(试用期1年);
任韦木松同志为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南宁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副调研员;
任韦高清同志为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南宁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副调研员;
任谢久兵同志为南宁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1年);
任李飞文同志为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主任(试用期1年);
任颜石宽同志为南宁市港航管理处主任(试用期1年);
任李林同志为南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主任(副处长级,试用期1年);
任玉智刚同志为南宁市体育运动学校校长(试用期1年);
任刘青同志(女)为南宁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任韦播源同志为南宁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副调研员;
免去彭湘松同志的南宁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
免去李宁同志(女)兼任的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陶今同志兼任的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林暄辉同志的南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调研员职务,退休;
免去黄志强同志的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副处级调研员职务,退休;
免去廖天彪同志的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粟盛民同志的南宁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施继锋同志的南宁市港航管理处主任职务。
2012年7月23日
海棠花 - 桂林理工大学地球科学学院
赞同来自: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林松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分局长和兼任的督察长职务;
任冯奕华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副处长级),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政治委员职务;
任林东同志(女)为南宁市公安局副调研员,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支队政治委员职务;
任周晓斌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正处长级),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治委员职务;
任葛沛嵩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南宁市公安局便衣侦查支队、南宁市公安局城区警务支队)政治委员,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分局长和兼任的督察长职务;
任钟庆同志(女)为南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正处长级),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危险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分局)政治委员职务;
任农民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治委员,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良庆分局分局长和兼任的督察长职务;
任甘效禹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危险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分局)政治委员(正处长级),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政治委员职务;
任周俊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政治委员(正处长级),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便衣侦查支队)政治委员职务;
任农建军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支队支队长(副处长级);
任杨理蛟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支队政治委员(副处长级),免去其南宁市第二看守所所长职务;
任谢铁民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副处长级),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政治委员职务;
任王鲁民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邪教犯罪侦察支队政治委员(副处长级),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良庆分局政治委员职务;
任王忠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反恐怖侦察支队(南宁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支队长(主任)(副处长级);
任程良德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反恐怖侦察支队(南宁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政治委员(副处长级),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反恐怖侦察支队(南宁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支队长(主任)职务;
任余继魁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副处长级),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政治委员职务;
任陈通同志为南宁市第一看守所政治委员(副处长级);
任蓝常宁同志为南宁市第三看守所所长(副处长级),免去其南宁市第四看守所所长职务;
任黄石泉同志为南宁市第三看守所政治委员(副处长级),免去其南宁市第四看守所政治委员职务;
任黎迅同志为南宁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校长(副处长级),免去其南宁市第一看守所政治委员职务;
任张建武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分局长、督察长(兼),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分局长和兼任的督察长职务;
任黎宏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政治委员,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政治委员职务;
任寻湘涛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分局长、督察长(兼),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分局长和兼任的督察长职务;
任赖厅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政治委员,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反恐怖侦察支队(南宁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政治委员职务;
任傅来大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分局长、督察长(兼);
任韦兆烈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政治委员,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政治委员职务;
任潘杰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政治委员,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政治委员职务;
任王贺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分局长、督察长(兼);
任潘建光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政治委员,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便衣侦查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任吴文勇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良庆分局分局长、督察长(兼),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任吴永飞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良庆分局政治委员;
任黄勤民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武鸣分局分局长、督察长(兼),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职务;
任杨奇志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武鸣分局政治委员,免去其南宁市第三看守所政治委员职务;
任宁志忠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分局长、督察长(兼),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分局长和兼任的督察长职务;
任何明耿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政治委员,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任张坚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分局长(正处长级)、督察长(兼),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任潘坚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政治委员,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分局政治委员职务;
任赖善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分局分局长、督察长(兼),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分局长和兼任的督察长职务;
任黄航同志(女)为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分局政治委员,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邪教犯罪侦察支队政治委员职务;
任罗友世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分局分局长、督察长(兼),免去其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分局政治委员职务;
任梁志强同志为南宁市公安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分局政治委员;
任曾鹏鑫同志为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任何文明同志为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
任施杰同志为马山县苏博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免去其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和兼任的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任李建华同志(女)为隆安华侨管理区(隆安县宝塔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任陆永龙同志为南宁市西乡塘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
任苏元列同志为南宁市邕宁新兴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
任王川同志为广西良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任黄伟光同志为南宁市伊岭工业发展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免去黄福来同志的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和兼任的南宁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南宁市旧城改建工作推进办公室(南宁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修缮规划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文瑞同志的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方小玉同志(女)的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李文进同志的南宁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免去刘险峰同志的南宁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免去黄宏辉同志的南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免去朱俊雄同志的南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免去姚启生同志的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政治委员职务;
免去王铭军同志的南宁市公安局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分局分局长和兼任的督察长职务;
免去朱超同志的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黄任含同志的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余洪同志的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宁华侨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阮冠三同志的南宁龙象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免去唐小若同志兼任的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李金旭同志兼任的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自英同志(女)兼任的马山县苏博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甘诚同志兼任的隆安华侨管理区(隆安县宝塔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何史年同志兼任的南宁市西乡塘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免去苏宁同志兼任的南宁市邕宁新兴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免去谷明佳同志兼任的广西良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