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处级人事:韦亮前、张正民、曹崇俊、韦健、李琼君任前公示

2018年1月,广西河池人事任免消息, 根据有关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韦亮前、张正民、曹崇俊、胡江峰、韦景超、韦健、兰耿灯、李琼君、张世道、姚良伟、傅志星等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韦亮前,男,壮族,1971年8月出生,籍贯广西河池,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政法委副书记(正处长级)、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拟任市直单位主要领导。



张正民,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籍贯河南伊川,199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河池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拟提拔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



曹崇俊,男,侗族,1976年2月出生,籍贯广西三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拟提拔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



胡江峰,男,汉族,1981年6月出生,籍贯陕西蒲城,201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现任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拟任县(区)党委常委。



韦景超,男,壮族,1973年11月出生,籍贯广西宜州,199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现任政协河池市宜州区委员会副主席,拟任县(区)党委常委。



韦健,男,壮族,1977年7月出生,籍贯广西都安,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科科长,拟提拔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兰耿灯,男,瑶族,1975年5月出生,籍贯广西都安,200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历史学学士,现任河池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科长级),拟提拔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李琼君,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籍贯湖南宁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专学历,现任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拟提拔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张世道,男,毛南族,1963年3月出生,籍贯广西环江,198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委员、民二庭庭长,拟提拔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姚良伟,男,汉族,1983年2月出生,籍贯广西天峨,200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社会扶贫科科长、大化县大化镇上旗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拟提拔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傅志星,男,汉族,1980年12月出生,籍贯江西新干,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现任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原材料与装备科科长,拟提拔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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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9日,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杨天明、韦亮前、曹崇俊、孔建忠等任免公示。
(一)
任命:


杨天明为河池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
决定任命:


韦亮前为河池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曹崇俊为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孔建忠的河池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杨胜良的河池市市政管理局局长职务;
胡美英(女)的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三)
批准:


莫东方辞去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经研究决定:


李琼君同志任河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经研究决定:


张正民同志任河池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傅志星同志任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兰耿灯同志任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韦健同志任河池市技工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经研究决定:


覃于兰同志(女)任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韦瑞雄同志任河池市物价局副调研员,免去其河池市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魏坤同志任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免去其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江同志的河池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兼)职务;
免去谭素梅同志(女)的河池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调研员职务;
免去卢雅泉同志的河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韦业烈同志的河池市广西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为河池市广西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副处级干部;
免去舒清旺同志的河池市技工学校校长职务,为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处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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